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恩施硒土特产超市 |
恩施硒土特产超市,停留时间120分钟,主营当地土特产。 |
12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1、住宿:7晚当地酒店标准双人间(不提供三人间,产生单男单女拼住或补房差700元)。
参考酒店,以实际安排为准:野三关国际大酒店、恩施硒城假日酒店、兴山昭君山庄A座、神农架木鱼大酒店、荆州宜鑫酒店 或同档次酒店。
2、用餐:含7个早餐,13个正餐(已含当地4个特色餐:土家摔碗酒+鼎罐洋芋饭+农家富硒宴+石林生态宴,正餐40元/人/正,正餐十人一桌,人数不足菜品相应减少,不含酒水饮料。)
3、用车:当地2+1保姆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4、门票:地心谷含景交、地心谷垂直电梯+魔毯、梭布垭含景交、恩施大峡谷(七星寨+云龙河地缝)+景交+地面缆车+上行索道、土司城、龙麟宫、狮子关含景交、神农架套票(神农祭坛+神农顶+天生桥)+神农顶换乘车。
5、导游:当地中文导游服务。(导游服务费80元/人)
费用不包含
1、出发地至宜昌往返大交通。
2、行程所有景区内换乘车及小门票、缆车(索道)均按照景区收费标准:恩施大峡谷七星寨下行电梯 30 元/人(需现场购买),大峡谷地缝小蛮腰 30 元/人(需现场购买);地心谷玻璃桥 70 元/人(自愿自理)荆州古城上墙费 35 元/人(自愿自理)。
3、“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如自由活动期间的餐、车及娱乐活动等。
4、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单房差650元)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航空意外保险(强烈建议自行购买)。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退费说明】
本产品门票恩施段已按照惠游恩施旅行社特惠政策核算而非景区挂牌价 ,故门票优免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参考标 准 ,任何年龄及证件无任何二次门票优免退费 ,选择此产品即视为接受此约定内容。
本产品神农架段 60 岁以上人群可退 40 元/人 ,70 岁以上人群持有效证件可退 100 元/人。
【温馨提示】
1.行程中需自理的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的项目 ,请自愿选择购买参加 ,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 ,把握好质量与价 格 ,务必索要发票;
2.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 2 周岁或年满 70 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 碍等,不宜长途旅行的 ,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 ,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请您 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 ,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 程的 ,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 ,均视为自愿放弃 ,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 旅游者自行负责 ,如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团需补旅行社 300 元/人;
3.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 ,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 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4.行程中的赠送项目 ,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游客不能享用 ,旅行社不做任何退费 ,不影响游览的 情况下 ,旅行社会根据实时路况 ,天气等特殊情况调整游览的先后顺序;
5.此产品为散客拼团 ,因其特殊性 ,根据具体航班 ,天气 ,路况 ,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 ,住宿酒店 ,不同行程 旅游者的衔接 ,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 ,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 身财产行程损失 ,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 ,并收取业务 预定损失 ,需换人参加的 ,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 化的 ,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 ,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 ,并请备好常用保暖 ,降暑 ,防晒 ,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 中上下车 ,行车中 ,酒店内 ,景区内 ,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行程内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 险区域 ,请注意禁止标志 ,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 ,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7.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 ,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 ,酒店休息 ,行程中标明的 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 ,并请勿参加违反 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8.各景区内配套 ,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 ,纪念照片 ,法物流通处 ,土特产 ,小卖部各物品出售 ,非我社 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 ,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 ,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 ,请旅游者自行甄别 ,如有购 买为其个人行为 ,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和信仰 ,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10.不可抗力,按《旅游法》第六十七调之规定处理。
11.在保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经游客同意并签字后,可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
12.在游览过程中,对我社安排的各项服务,如有投诉、意见、建议等请及时在当地提出,以便我们积极配合处理!敬请认真、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将是我们提升服务水平,处理质量问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