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机票:南宁-北京往返经济舱机票、行程表所列航班的基建燃油费,团队优惠机票不改不退不换。
2、用车:当地为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安排车,保证一人一座)。
3、酒店:5晚经济型酒店标准间或大床房,如产生单男单女,请听从导游安排入住三人间或补单房差,单人住一间房需补房差1200元/人全程。
参考酒店:
承德:元宝山智选假日酒店等同级别酒店。
乌兰布统:蒙古包度假酒店等同级别酒店。
经棚:盛元大酒店/金狮龙沐晚等同级别酒店。
赤峰:斯维登度假酒店等同级别酒店。
古北水镇:古北水镇大酒店等同级别酒店。
4、用餐:5早8正餐,早餐含于房费内,正餐40元/人/正,特色餐除外,不含酒水、正餐10人/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按人数增减,菜的数量也适当增减,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5、门票:行程中景点首道大门票:乌兰布统门票、甘丹驼城门票+娱乐套票、乌力罕营地门票+特色摆渡车、阿斯哈图石林门票+景交车、避暑山庄门票;
6、导游服务:当地导游服务50元/人
7、2-12 周岁以下儿童价格:儿童含车、半餐、导服。不含床位,不含早餐,不含门票,12周岁以下儿童不含门票:身高1.2米以下免费,1.2米以上儿童需补行程内景点门票205元。16周岁以上必须携带身份证登机。
费用不包含
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
2、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他服务)
3、单间差或加床费用1200元/人全程
4、行程之外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用及交通费用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6、行程不包含的自费项目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旅游包含费用”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未满 16 岁小孩请随身携带户口本原件。已满 16 周岁还未办理个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证明,用以办理登机手续。
2、如客人全体提出自愿自费增加行程以外其他景点及旅游项目时敬请参加者配合导游签署全体自愿确认书。不视为自费推荐景点。
3、客人投诉以在当地所填写意见单为凭证,如有投诉建议,当地提出及时解决。请您认真填写意见单,对接待、导游、司机服务提出您宝贵意见,以便我社及时更好提高服务质量;客人如有任何对接待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公司质检及地接负责人员联络、反映 24 小时公司质检,以便公司调查核实后及时予以更改及调整,还客人一个舒适满意的旅程,请切勿旅程静言。
4、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5、此行程中部分景区中有玉器、瓷器及各类工艺品销售、餐厅配套有商品部,其为景区、餐厅行为,请注意甄别,谨慎购买,不作为购物店推荐。在景区内代步交通自理,不属于自费推荐项目, 赠送项目(娱乐道具)、升级(免费升级住宿、用餐等),如遇天气或政策原因,调整改期或取消费用不退,请了解!
6、因已按优惠门票核算,故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特殊证件如有优惠不退费用,敬请谅解!(所有纪念堂、博物馆等景区景点如遇国家政策性关闭,只能参观外景),请知晓。
注意事项:
1、因天气原因(如台风、雷暴)、自然灾害、政治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推迟或者行程更改,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处理相关事务,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具体条款可以参照旅游合同附件。如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拒签,客人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包括已出的机票费用、酒店取消费用等,我社仅退还团费中未产生的费用
2、行程中房间以安排双人间为准,若出现单男单女,我社将采取拆夫妻或加床处理,若客人要求开单间,需补交单房差。需用大床房,请报名时提出,具体用房视当地情况决定。
3、以上游览行程仅供参考,具体航班,住宿酒店,用餐餐厅标准等均以出团通知书确认为准。
4、因各地饮食习惯和烹饪手法的不同,菜肴难免会不合口味,不足之处敬请团友理解。如有特殊饮食要求请至少提前一天与导游联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可能做出适当调整。
5、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当地交通、景区、餐厅、酒店等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准各地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请团友理解。并请您于入住每家酒店的时候及时检查房间的所有设施及用具,如有损坏或缺少请及时联系导游或酒店给予处理。保管好自己的房卡,贵重物品请到前台办理寄存。入住前请察看酒店的消防图和紧急出口,以免一旦发生意外,可紧急逃生。
6、当地自由活动期间,请尽量结伴而行,注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发廊和按摩院、洗浴中心等场所尽量不去。购物和宵夜前,一定先问清楚价格再消费,各地景区的物价一般比市区略高。
7、请出行前提前查阅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服饰。
8、外出旅游,请大家发扬团队精神,互相配合、尊老爱幼,旅游中紧跟导游,这样便于更好的听到导游作沿途景点介绍,同时还要牢记导游的电话号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避免发生掉队。每次下车时请务必带齐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留在车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购物和旅游是紧密相联的,但根据《旅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行程的情况下才可购物,请谅解!
10、半年内做过手术者/孕妇/三高者/患有其他不宜出行的疾病者不宜参团;若执意出行,请提供医院开具的适合出游的证明;如游客隐瞒实情出行,游客因自身情况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
11、本行程设计不适合 75 岁以上游客参团,建议 75 岁以上旅客选择其它专门为老年游客定制的旅游产品。
12、以上行程、航班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地接社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在征得全体游客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对具体行程作出适应调整。
13、【失信被执行人】请注意所有的身份证信息已联网,如因上了失信名单,被限制乘坐飞机,报名时未告知,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