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藏药店 |
主营各类知名藏药 |
90分钟 |
¥ 0.00 |
工艺品店 |
天珠,珊瑚,绿松石,蜜蜡,唐卡等 |
9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交通:南宁-拉萨往返经济舱团队客票及税金(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不能退改签)
交通:当地旅游大巴车(西藏 27 人一辆车,因特殊气候条件,旅游车均不能开空调设施)
用餐:含 6 早9正,9个正餐餐标 25元/人餐,早餐为酒店含早(不吃不退),含特色餐,行程中团队用餐,客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拉萨饮食多为川菜,且条件有限,有些行程为路餐,请客人从出发地带些自己喜欢的食品到拉萨,以备不时之需)
住宿:全程7晚酒店双人标准间;(参考酒店:拉萨丰缘/吾思藏/民族饭店或同档次;林芝聚源/ 贡布大酒店/林海宾馆或同档次;日喀则阳孜酒店/吉康饭店或同档次) (西部地区因气候原因部分酒店无空调,西部属经济欠发达地区,酒店条件与内地有一 定差距,我们竭尽所能挑选舒适干净的酒店,为您提供舒适安心的睡眠)
导游:南宁起止全陪服务、当地导游服务30元/人
费用不包含
1、单房差1500元/人
2、行程所列景点门票及小交通
3、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4、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等费用。
5、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7、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各景区门票优待参考(各景点门票价格仅供参考,实际票价及各项优待政策以景区实际披露为准)
巴松措(含门票+观光车):全价165元/人、 60-69岁105元/人、 70岁45元/人
巴松措游船:全价180元/人 、60-69岁180元/人、 70岁180元/人
雅鲁藏布大峡谷(门票+观光车+自助餐):全价290元/人 、60-69岁215元/人 、70岁140元/人
鲁朗林海:全价30元/人 、60-69岁30元/人、 70岁0元/人
布达拉宫:全价200元/人、 60-69岁100元/人 、70岁100元/人
羊卓雍措:全价100元/人 、60-69岁60元/人 、70岁0元/人
扎什伦布寺:全价100元/人、 60-69岁100元/人、 70岁100元/人
报名条件
1、凡身心健康,乐观向上者均可报名,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如有隐瞒病情者后果自负,且病情严重者我社劝退或终止合同。70岁以上老年人须家属陪同,75周岁以上不建议参加。
2、因各年龄段景点门票价格不一样,行程报价不含景区大门票及景交。若游客在当地是按照选择性支付各个景点的门票费用(即非全部景点的费用),及因游客自身原因不参加个别景点游览,请自行在景区门口附近等候休息,敬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请参加此次活动的老年朋友随身携带好身份证(必须是二代)等相关证件,以便享受可能的门票优惠。产品预售期长,各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有可能会调整,以实际抵达景区的门票价格为准,如有门票差价或临时增加了景交等费用,请自行补齐。如遇政府和景区政策性临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则退还门票,赠送景点不退。
1、【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旅游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或无法享受门票优惠,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2、【健康说明】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癫痫、有过中风病史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旅游者应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若因旅游者本人隐瞒身体状况或自身原因造成突发疾病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旅游者本人或第三人受伤或死亡的,由旅游者本人承担所有责任。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活动中注意保护个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财务。如有特殊病史,请报名时如实说明,并向医生确认您的身体能够完成此次的旅游活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战争、洪水、瘟疫、地震等引起的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交通费等)全部由游客自行承担。
4、【大交通】火车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具体上下客站、开行时间、日期、编组定员、运行路线、抵离时间以铁路部门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不属于旅行社范畴。
5、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客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客人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6、根据客人体力和精力的不同,部分景区设有方便客人观光的景区小交通(如索道、环保车、电瓶车、索道、游船等),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部分景区换乘车是必须产生的,具体价格以景区政策为准!
7、因游客自身健康原因免责说明: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客人自行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9、【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10、【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它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客人出行前自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
10、【行程调整】: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性景点暂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则退还门票,赠送景点不退。
11、【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游客如有购物和自费活动需要,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安排。
12、【身体条件】: 西藏属于高海拔地区,进藏前先要对自己身体进行一次体检,并得到医生的认可方能进藏。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严重贫血或心、肺、肝、肾有明显病变的客人不适宜进藏旅游,不要带着感冒进藏。进藏请谨记“慢慢走、少开口、多睡觉、别喝酒、防感冒”!西藏地处高原,大部分客人或多或少会有高原反应,要注意休息,饮食得当(切勿吃的太饱,增加肠胃负担);可在入藏前后适当服用一些预防高原反应的药品,如:高原安、高原宁、红景天等,严重者可适当吸氧,或吊盐水。年满70周岁以上的游客不建议进藏,如仍想进藏,须家人陪同并出示医院的近期体检证明。